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职称天津201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职称天津2019,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职称天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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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职称天津2019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职称天津2019;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职称天津2019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天津2019,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称天津2019,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2019天津医疗卫生-康复职称考试每日一练[2019.7.9]
1.西方失语成套测验(WAB),不包括一下那项检查:()
A.命名
B.理解
C.书面表达
D.复述
E.自发言语
2.根据AQ值,一下可以评定为皮质下损伤的是:()
A.95
B.99
C.93
D.98.5
E.91
3.以下不属于浅感觉的是:()
A.粘膜的感觉
B.皮肤的温觉
C.痛觉
D.位置觉
E.压觉
4.以下不属于深感觉的是:()
A.运动觉
B.震动觉
C.位置觉
D.本体感觉
E.空间觉
5.以下不属于感觉中复合觉的是:()
A.皮肤定位觉
B.体表图形觉
C.两点辨别觉
D.实体辨别觉
E.震动觉
6.患者,男性,30岁,从3楼跌下,脊柱损伤,受损平面以下同侧深感觉障碍,对侧痛、温度觉障碍,诊断为:()
A.中央束综合征
B.脊髓横贯性损害
C.脊髓半切综合征
D.马尾综合征
E.脊髓后角损伤
参考答案与解析
1.【参考答案】C。解析:西方失语成套测验(WAB)为常用的失语症测验 *** ;包括自发言语、理解、复述及命名四个方面,满分420分。
2.【参考答案】A。解析:AQ的意义:AQ值在98.4~99.6之间正常。AQ值在93.8~98.4之间,可能为弥漫性脑损伤、皮质下损伤。AQ93.8可评为失语。
3.【参考答案】D。解析:浅感觉包括皮肤及黏膜的感觉、痛觉、温度觉和压觉。感受器大多位于皮肤内。
4.【参考答案】E。解析:深感觉包括运动觉、震动觉、位置觉,又名本体感觉。
5.【参考答案】E。解析:复合感觉包括皮肤定位感觉、两点辨别感觉、体表图形感觉、实体辨别觉。也称为皮质感觉。
6.【参考答案】C。解析:脊髓半切综合征:脊髓半侧损害时,受损平面以下同侧深感觉障碍,对侧痛、温度觉障碍。
2019天津医院 *** |医疗卫生考试公告及公示汇总(持续更新)
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职称天津2019,持续到9月份。
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职称天津2019:7月29日-8月2日职称天津2019;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2019天津医疗卫生-医师职称考试每日一练[2019.7.10]
1.下列对P50描述不正确的是:()
A.P50表示Hb与氧的亲和力
B.指血红蛋白血氧饱和度为50%的时的血氧分压
C.正常为26~27mmHg
D.增大反应Hb与氧的亲和力降低
E.增大反应Hb与氧的亲和力增高
2.一氧化碳造成中毒造成缺氧的主要原因是:()
A.血红蛋白与CO结合后无携氧能力
B.呼吸中枢受抑制
C.红细胞数量减少
D.氧合血红蛋白解离速度变慢
E.以上都不正确
3.引起肠源性发绀的原因是:()
A.一氧化碳中毒
B.氰化物中毒
C.亚硝酸盐中毒
D.肠道水肿
E.血红蛋白减少
4.输入大量库存血,导致氧离曲线左移的的原因是:()
A.库存血中2,3-DPG含量低
B.库存血中2,3-DPG含量升高
C.PH下降
D.PH上升
E.温度下降
5.发热是指:()
A.发热是由于致热源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引起调节性体温升高,超过正常体温0.5℃
B.发热是由于致热源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引起代偿性体温升高,超过正常体温0.5℃
C.发热是由于致热源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引起非调节性体温升高,超过正常体温0.5℃
D.发热是由于致热源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引起非代偿性体温升高,超过正常体温0.5℃
E.上述无正确答案
6.下列哪项不是引起发热的外致热源:()
A.细菌
B.病毒
C.真菌
D.螺旋体
E.干扰素
参考答案与解析
1.【参考答案】E。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缺氧-血红蛋白氧饱和度。Hb与氧的亲和力可用P50表示(A对)。它是指血红蛋白血氧饱和度为50%的时的血氧分压(B对)。正常为26~27mmHg(C对)。P50增大反应Hb与氧的亲和力降低(D对,E错),反之,Hb与氧的亲和力降低。
2.【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缺氧-缺氧时机体的功能与代谢的变化。一氧化碳可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与Hb的亲和力是氧的210倍。当吸人气中含有0.1%的CO时约有50%的血红蛋白与之结合形成HbCO而失去携氧能力(A对,其余均错)。当CO与Hb分子中的某个血红素结合后,将增加其余3个血红素对氧的亲和力,使Hb结合的氧不易释放,氧离曲线左移。同时,CO还可抑制红细胞内糖酵解,使2,3-DPG生成减少,也可导致氧离曲线左移,进一步加重组织缺氧。
3.【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缺氧-血液性缺氧。当食用大量含硝酸盐的腌菜等食物之后,硝酸盐经肠道细菌作用还原为亚硝酸盐,吸收入血后,使大量血红蛋白被氧化,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皮肤、黏膜可出现青紫色,称为肠源性发绀(C对)。
4.【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血液性缺氧-原因。某些因素可以增强血红蛋白与氧的亲和力,使氧离曲线左移,氧不易释放,引起组织缺氧。如输入大量库存血,由于库存血中2,3-DPG含量低(A对,其它错),可使氧离曲线左移。
5.【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发热-发热的定义。发热是指当由于致热源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而引起的调节性体温升高,超过正常体温的0.5摄氏度(A对)。
6.【参考答案】E。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病理生理学-发热-病因和发病机制。引起发热的外致热源包括细菌(A错)、病毒(B错)、真菌(C错)、螺旋体(D错)、疟原虫;引起发热的体内产物包括抗原抗体复合物、类固醇、体内组织的大量破坏;内生致热原包括白细胞介素-1、肿瘤坏死因子、干扰素(E对)、白细胞介素-6、巨噬细胞炎症蛋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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