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户籍管理大厅位置在哪?

东兴路111号(天津市河东区户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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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服务民生措施:

网上变更居民户籍信息。群众申请变更“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户籍信息,可在“天津公安”手机APP的“电子证件”中提交办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选择“预约办理”的,可在约定时间到约定的户籍地公安户籍窗口绿色通道办理;选择“线上办理”的,可在线支付快递费用后,委托邮政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代办户籍业务。

扩展资料:

天津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人才创新创业、落户、安居等方面,给出了新的吸引政策,为人才在天津创业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急需型人才企业自定落户条件,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1天吸引30万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天津户籍出新政 租房也能落户

[天津市]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电话,天津河东区人才落户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怎么办理申请?

 办理申请前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 ***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等

申请材料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2018年之一版《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各部门《申报指南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 *** ,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每日预约人数

经研究决定本期将逐月开放预约,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预约160人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预约时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填注虚假信息或异常预约的,一经发现取消预约资格。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自主取消预约,取消的预约名额将被锁定,不再开放。

申办窗口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积分窗口:一楼B厅44-46号、65-66号、二楼C厅97-11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层)

积分窗口:19-31号

特别提示:

一、同时在津及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得在天津市申请积分入户。

如积分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申请办理积分入户的,积分窗口核实后,将按提交虚假信息处理。

二、2018年之一期,规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且申请时应为正常缴费状态。

三、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类别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且与申请人岗位相符,方可予以确认积分。

另外,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为中级以上的,其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方可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只有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确认积分,范围以外的不予确认积分。

五、积分申请人申请受理时应当提交受理日前30日内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不再收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六、申请积分的专利为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未授权或终止失效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应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自专利申请日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生过变更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通过变更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不予确认积分。

七、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该申请人取消当期申报资格,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河东区户籍大厅的地址 转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河东区户籍大厅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市内迁出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扩展资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